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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维·毒死蜱 0.2%+30% ME
【产品名称】阿维·毒死蜱 0.2%+30% ME
 
【产品详情】


农药登记证号:PD20132550
登记证持有人:一帆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农药名称:阿维·毒死蜱
剂型:微乳剂
使用技术要求:
1.稻纵卷叶螟1-2龄幼虫高峰期(即初见虫苞时)为施药适期,每亩对水40-60公斤均匀喷雾。 2.预计1小时内有大雨或大风的天气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:
本品是阿维菌素与毒死蜱复配的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本品具有双重杀虫机制,一是抑制害虫胆碱酯酶的活性,破坏害虫神经系统的正常传递作用,使害虫中毒死亡;二是促进害虫γ氨基丁酸的释放,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号的传递,使害虫麻痹,不活动,不取食而死亡。两种不同杀虫机制的农药经科学复配后不仅具有增效作用,而且害虫不易对其产生抗性。能有效地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。
注意事项:
1.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2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鸟类、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、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。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 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、口罩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。 4.烟草、莴苣、瓜苗、杜鹃花、玫瑰花、茶花对本品敏感,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 5.每季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21天。 6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:
中毒症状: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 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中毒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并就医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就医。误服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—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安、丙戊酸等。若判断毒死蜱中毒为主,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,但是禁用吗啡、茶碱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的产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: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:2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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