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药产品系列
制剂产品系列
产品中心
【产品名称】阿维·苏云菌 0.1%+1*10^10 spores/g WP
 
【产品详情】

农药登记证号:PD20095444
登记证持有人:江苏云帆化工有限公司
农药名称:阿维·苏云菌
剂型:可湿性粉剂
使用技术要求:
适宜施药时期为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低龄盛发期,亩用50-75克制剂兑水30-50公斤均匀喷雾。
产品性能:
本品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胃毒作用,并兼有触杀作用,其杀虫机理兼有破坏害虫肠细胞和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。苏云金杆菌(BT)可产生两大类毒素,即内毒素和外毒素,内毒素(即伴孢晶体)引起昆虫饥饿和败血症而死亡;外毒素则抑制蜕皮,其作用较缓慢,而阿维菌素能阻断害虫神经传递。两者混配后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。
注意事项:
1、主要用于防治鳞翅目害虫的幼虫,施用期较一般化学农药提前1-2天,对低龄幼虫效果好,30℃以上施药效果最好。 2、不能与内吸性有机磷或杀菌剂混合使用。 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。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施用1次。
中毒急救措施:
1、中毒症状表现为初期瞳孔放大、肌肉颤抖、行动失调、呕吐等。 2、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3、误服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引吐并给患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,勿给患者服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物质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:
本品应贮于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、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:2年

返回主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