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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环·己唑醇 22.5%+4.5% SC
【产品名称】三环·己唑醇 22.5%+4.5% SC
 
【产品详情】


农药登记证号:PD20172087
登记证持有人:江苏云帆化工有限公司
农药名称:三环·己唑醇
剂型:悬浮剂
使用技术要求:
1.为取得最佳防治效果,应尽量于发病前或刚见零星病斑时开始用药。 2.使用前需充分摇匀,按推荐剂量,兑水对水稻整株均匀喷雾。用水量一般30-60升/亩。 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4.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产品性能:
本品是由两种作用机理不同的有效成分混配而成,具有保护性和早期治疗 作用。内吸性强,能迅速被作物吸收。
注意事项:
1)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。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 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。在饮水、进食和抽 烟前,应先洗手、洗脸。 2)配药和施药时,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,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, 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 3)使用过的空包装,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,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 其它用途。所有施药器具,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。 4)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;禁止在河 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 直接排入水体。 5)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、食容 器内。 6)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:
不慎接触皮肤,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服,用肥皂和清水冲洗。如果皮肤发炎,请医生诊治。眼睛溅药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,切勿引吐,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 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: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:2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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